活動說明
壹、活動宗旨:
為加深年輕族群對都市更新、社會住宅的認知與認同,舉辦本次徵選活動,獲選作品將作為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年度行銷宣傳亮點。
貳、徵件主題:
「家」象徵幸福及安穩,與本中心「推動都市更新」、「營運社會住宅」兩大業務主軸契合,本次徵選活動邀請高中職以上、碩士班以下之在學學生,以「家」與「都市更新」或「社會住宅」的連結與想望,發揮創意為本中心產製宣傳短片,讓民眾更明瞭都市更新、社會住宅能為新北帶來的轉變,感受到溫暖幸福的能量。
參、主辦單位:
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肆、參加資格:
國內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含碩士在職專班(需檢附在學証明文件);如以團體報名,全組應為在校學生。
伍、徵選日期:(主辦單位保留異動之權利)
114年6月25日(三)上午8:00起至114年10月10日(五)晚上23:59止。
作業時程(1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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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報名期間(開始收件) | 6月25日(三) |
交件截止 | 10月10日(五) | |
資格審查、資料限期補正 | 10月17日(五) | |
第二階段 | 初審 | 10月中下旬 |
公布入圍名單 | 10月30日(四) | |
第三階段 | 網路票選 |
10月31日(五) 至11月28日(五) |
評審會(決選) | 11月中下旬 | |
第四階段 | 公布結果 | 12月1日(一) |
第五階段 | 頒獎典禮 | 12月20日(六) |
陸、報名資料:
- 填妥官網線上報名表。(得組團報名參加,但應選定代表人並繳交其他報名人之授權代表同意書)
- 團隊代表人之我國在學證明。
-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柒、作品格式:
片長5分鐘內之短片(橫式、含片尾字幕),拍攝地點須位在新北市。影音格式為avi、mov、mp4、mpg等格式儲存,影片解析度為1920*1080(含)以上。影片類型不限於劇情片、紀錄片或任何類型。
捌、報名及送件方式:
- 申請者需先填妥官網線上報名表,確認報名成功後將會收到確認信以及雲端資料夾連結,請將資料上傳至雲端資料夾中。
- 報名紙本資料應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務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至本中心(以本中心收文戳日期為準)。(提醒:簽名之文件掃描檔請先上傳至雲端資料夾)。
※信封請註明: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114年度宣傳短片徵選活動 申請人:○○○ 電話:○○○○○○○
※送件方式:郵寄或親自送達至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18樓
※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到下午17:30 - 自行上傳影片至YouTube網站,標題格式為「2025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4年度宣傳短片徵選_○○○○○○○○○(片名)」,將連結設為不公開並載明於線上報名表,上傳截止時間為10月10日(五)16:59止,逾期概不受理。影片須維持可取用狀態至活動結束,如影片連結失效視為喪失參賽資格。
- 確認獲獎後,得獎人須將完整影片(含精修影片、未上字幕影片)上傳至雲端資料夾。
玖、評審方式:
- 資格審查-主辦單位就報名資料進行審查,有記載不全或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不全者,主辦單位得通知限期5個工作天內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得參加下一階段評審。
- 初審-資料未齊、主題不符,或違反法令及善良風俗、具歧視等爭議性、或對主題造成負面宣傳之作品,經評審一致決議(會議紀錄)視為資格不符。10月30日(四)將於本中心官網公布入圍名單。
- 決選-本中心於11月中下旬將邀集影像傳播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召開評審會,依評審結果錄取最優、優等及佳作(得從缺),並辦理頒獎典禮,邀請最優獎獲獎人分享創作心得。
拾、評分標準:
- 創意性與完整性(35%):內容邏輯性與完整性,具有特色及創新性, 容易引起觀眾興趣
- 拍攝剪輯技巧(35%):運鏡角度、拍攝、剪輯、效果製作、音樂及音效適切性、影像畫質、清晰度等
- 影片主題契合度(30%):參賽作品內容切題性及觀念正確性
- 網路人氣票選:自10月31日(五)至11月28日(五)於本次活動網站投票頁面,期間累計取得最高票數者獲得網路人氣票選獎。
拾壹、優勝獎金:(總獎金合計28萬元)
- 特優獎:1名(頒發獎金10萬元、獎狀1張)
- 優等獎:2名(頒發獎金6萬元、獎狀1張)
- 佳作獎:3名(頒發獎金1萬元、獎狀1張)
- 網路人氣獎:1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狀1張)
拾貳、領獎規定:
- 報名參賽者留下個人真實姓名、聯絡電話、E-mail等相關資料,供主辦單位進行後續聯繫(含得獎通知)。倘因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通知或無法領獎時,本中心不負任何責任;逾時領取亦不另外補償獎項。
- 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上開各獎項,參賽者未達各該獎項之評選基準時,各該獎項、獎額得從缺之,其所餘獎金,得經評審小組會議決議,併入他款獎項運用。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填寫繳交機會中獎相關領獎憑證,並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依法申報。凡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品)價值1仟元(含)以上,需列單申報(依據各類所得扣繳標準第13條)。又獎金(品)金額在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法扣繳10%得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得獎者如為外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則依規定扣繳20%得獎所得稅額。
拾參、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注意事項:
- 主辦單位取得參賽者之個人資料,目的為辦理本次活動相關評審作業之用,其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應受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本次活動所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利用方式為網際網路、報紙等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姓名、得獎作品,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地區不限,對象為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
- 就主辦單位所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得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屬主辦單位依法執行職務所須保留者,得不依參賽者請求為之。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主辦單位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拾肆、其他:
- 參賽者應詳閱本徵件活動辦法,報名即視為認同本徵件活動之所有規定,請務必須出席頒獎典禮,如有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本辦法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 優勝獎金須於交付(完整精修影片及未上字幕影片)檔案後發放。
- 影片著作權: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或侵權之情事,不得使用非自行拍攝之素材影片。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及獎狀。
- 影片授權及相關規範,依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辦理。
- 影片宣傳內容、方法與使用等權利:為擴大影片宣傳效益,獲獎團隊須自評審結果公告日起不限次數、不限地域,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方良善且公益性運用推廣其作品,包括公開上映、公開播送於捷運月台電視、平面媒體、網際社群並進行活動宣傳。
- 參賽報名相關報名資料及影片不論入選、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 如有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異議。
-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之權利。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徵選活動如有辦法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取消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 本次活動辦法及相關資訊,請留意本中心官方網站 https://www.nthurc.org.tw/,及Facebook、Instagram粉絲專頁。
- 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於繳件前務必留意本辦法是否有最新修正公告。活動諮詢請洽:
本次活動報名表:點我下載
活動諮詢請洽:
主辦單位:新北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02)2957-1999 分機321 馮先生
執行單位:柏美國際有限公司(02)8931-1469 分機17 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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